稀见清代农书《桑麻水利族学》作者及内容研究

原载《农业考古》2023年第3期

摘要:《桑麻水利族学》是一本稀见清代农书,成书于光绪年间,由江西萍乡李有棻撰写。本文通过资料梳理著者的生平及家族概况,结合历史背景推导成书的缘由,介绍其在辖地指导百姓桑麻水利及教养之事的具体措施,以期勾画出李有棻的仕官生涯,并将这本稀见农书内容客观呈现出来。

Research on the Author and Contents of the Rare Agricultural Book
Sangma Shuili Zuxue in Qing Dynasty
Liu Yun

Abstract: Sangma Shuili Zuxue is a rare agricultural book in the Qing Dynasty, which was written by Li Youfen from Pingxiang of Jiangxi Province during the reign of Emperor Guangxu. This paper sorts out the author’s life and family profile throughdata, combines with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 to deduce the reason for the book, and introduces the concrete measures of mulberries and hemp, water conservancy and clan education in his jurisdiction, hoping to sketch Li Youfen’s career as an official and present the contents of this rare agricultural book objectively.

Key words: agricultural books; mulberries and hemp; water conservancy; clan education; Li Youfen

桑麻水利族学

《桑麻水利族学》四卷为李有棻任武昌知府时所作,光绪十三年(1887)武昌府署刻本。《中国古籍总目·子部》所示,此书于中国国家图书馆、湖北省图书馆、南京图书馆、吉林大学图书馆藏有原本,《江西省博物馆馆藏线装古籍目录》亦记录藏有原本,存世数量不多,应属稀见文献。

一、李有棻之生平介绍

李有棻,字芗垣,一字报春,江西萍乡上栗县赤山镇周江村人。生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同治十二年(1873)拔贡,次年通过朝考授内阁中书,任玉牒誊录。光绪三年(1877)以候补知府赴湖南,次年差调督审局,提调厘金局、代理沅州府。六年后调湖北襄阳府,后至安陆、升任武昌知府。光绪二十一年(1895)调任广东高廉钦兵备道,后擢升陕西按察使、布政使、护理陕西巡抚,在陕西任内创办了《秦报》,意在启发民智。光绪二十六年(1900),任江西团练大臣。光绪二十八年(1902)任江宁布政使、护理两江总督,在江宁时创办了“三江师范学堂”(后改为两江师范学堂,即后来的南京大学),意在造就人才。光绪三十年(1904)被举荐为江西铁路大臣。光绪三十三年(1907)赴九江督工视察,乘坐船只在鄱阳湖与大轮相撞,船沉不幸溺毙,终年六十六岁,死后清廷追赠太子少保头衔。李有棻的主要著作有《奏议·批牍》十卷,《卧云草堂文存》,《养闲轩诗钞》(未刊印,均已失存),《桑麻水利族学》四卷,《武郡保甲事宜摘要》五卷,《续通商条约章程成案汇编》八卷[1]。

李有棻

李有棻的家族并非书香门第,其祖父李宝旃甚至大字不识。虽然没有文化,但李宝旃经营有道,家财颇丰,且对读书之人倍加尊重,不惜重金聘请名师教育子孙。在祖父的苦心安排之下,李家后世子弟中科举出仕者也不少,逐渐跻身社会名流。其中,李有棻的胞兄李有棠(1837—1905),为晚清时期著名的史学家。最初李有棠也曾通过科举出仕,同治三年优贡(1864),次年通过朝考后选授江西峡江训导、国子监学正衔,后因奉养老亲,辞官回家,并未继续仕途。归家之后李有棠潜心教育子侄、醉心经史典籍,集中全部的精力研究学问。他主张不读无用之书,振兴实用之学,尊重经史原著,注重经史与经世结合,其著作有《怡轩杂著》,《历代帝王正闰统总传》,《河洛图考》(以上均已失传);《辽史纪事本末》四十卷和《金史纪事本末》五十二卷等书。其中,《辽史纪事本末》四十卷和《金史纪事本末》五十二卷,是李有棠的呕心沥血之作。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李有棠收集辽金时期的正史、野史、杂说等资料,进行了大量的补充和考订,使得辽金史的研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文献学和史学史上都具有较高的地位[2]。

李有棻不仅精于农学、水利,而且为人洞明世事、才干练达、清正廉明,虽然在官宦仕途上成就远超兄长李有棠,但受兄长教诲颇多,讲求经世之学。仕官生涯始终以务实为主,不论官职大小,在任内始终关心国计民生,不断探索治国治民的长久良策,真正做到了“在官即父母,斯民故当首”,“心为百姓画身家之计”。

二、《桑麻水利族学》之编写背景

李有棻生活的时期, 正是清朝统治的末期,因为“闭关锁国”政策导致国家科技停滞以及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落后的内忧与西方列强侵略所造成的外患,使得清廷的统治危机进一步加深。在国内种种困境加剧与国外列强侵略的双重压迫下,晚清国弱民穷,百姓生活艰辛,国家动荡不安。面对种种社会危机和民族存亡,“经世致用”之学再度兴起,“不尚空言,力倡务实”,反对脱离实际,要士大夫们深入思考现实问题,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注重实地考察,讲求实事求是,切实解决问题。晚清时期最直观的问题就是民困、民穷。底层的百姓生活动荡不安, 困窘至极。因此,统治阶级想要国富民强、国泰民安,首要就是发展经济,经济发展才能增加收入,百姓才能保证温饱,继而安居乐业,这样社会才能平稳运行。当时中国的工业发展还不完善,作为一个以农为本的传统农业大国,农业历来是中国最重要的经济基础,也是民众衣食、国家赋税的主要来源。因此,统治阶级有意识地推动和鼓励农业经济的发展,官府劝农桑、重水利,地方官员自是积极响应。在这个过程中,官员们任内不仅殚精竭虑地重农劝农,而且乐于编写农书,将前人既有的农业生产经验和理论加以总结,因地制宜,推广和指导当地具体的农业生产活动。因此,当时农书不仅数量多、门类全,地区性和专业性也在大大提高。

武昌府是长江中游的交通枢纽,又是四方的冲要,土壤、气候、水源等条件优越,李有棻深知养民之生即为正民之心,为了改变此地农业发展的不利局面,让百姓获取财物之利,继而安居乐业,因此花费时间精力编撰农书,亦在情理之中。

三、《桑麻水利族学》之内容研究

《桑麻水利族学》篇中分为植桑、绩麻、水利、族学四类,共三十节,是李有棻为推广蚕桑、麻,兴水利、族学,辑录其任内筹办桑麻水利等的公文、书札、条例、章程及技术资料汇编而成[3],是其在武昌府任内大力推行富民政策的详细记录,虽非种桑养蚕、濬治水道等的纯技术理论,亦可作为研究李有棻和了解清末武昌府涉农公务的珍贵资料。

(一)植桑

中国传统农业社会, 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百姓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妇不织或受之寒”,“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 由此可见自古以来耕织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不仅如此,“以耕桑为立国之本,以农桑为王政之本”,“皇上躬行耕耤,皇后亲视蚕桑”,历朝历代的统治阶级也极为重视农桑的发展。晚清在鸦片战争后受到外国资本、近代工业和经济贸易的刺激,国际国内生丝的需求不断增加,植桑养蚕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因此清廷十分重视蚕桑业的发展,地方官员们大力倡导民众种桑养蚕获利,不少地方蚕桑丝织业才有了一个复兴的过程。

湖北地处长江流域,全境水土气候皆适宜植桑养蚕。荆楚地区种桑历史悠久, 在宋元时期,“民间率艺桑”“桑拓共平陆”,诸多地区均植桑养蚕,分布广阔[4],明代以后受棉花种植的冲击,桑树种植才有所衰落。因桑难成而易败,没有成熟的培育经验难活又耗时长,直接购买桑秧种植成活率高且耗时短,为鼓励乡民植桑,李有棻曾委派专员采买桑秧发给绅民领种,原因在植桑养蚕章程开篇即阐明:“蚕桑之利最大尔,百姓应无不知之,惟苦无桑秧,未免向隅且不得办理成法,遂致功效莫睹,殊为可惜。”领种小有成效后,李有棻觉得理应推广办理,因此再次委派大冶贡生杨茂葵赴江浙苏沪一带采购数万株桑秧发放给百姓种植,购置的桑秧来自湖州。经过多年的发展,明清时期江浙苏湖一带的蚕桑业达到了当时最高的水平。通过人工嫁接和树形养成培育而来的湖桑,不仅个子低矮便于采摘,而且产量高、品质优,因而种植广泛。种桑成功之后,养蚕卖丝即可获利。

劝课农桑,利当为先。蚕桑之利厚,文中可知,“湖桑叶大如巴扇,如法种植,养蚕卖丝可得钱三四百文,比种谷麦棉花杂粮有十倍之利又不怕天干水旱,且为尔等子孙衣食永远之计”。李有棻认为蚕桑比种谷等有十倍之利。笔者翻阅资料,从樊树志先生所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一书第四章节的内容可知:明清太湖流域的农家养蚕后缫丝、织绢,之后以商品的形式投入市场,以此换回银钱维持生活。养蚕生丝的利润由张履祥《补农书》和种粮相比较得出数据, 明末清初时“米贱丝贵时则蚕一筐即可当一亩之息”,即植桑养蚕的收入可达种粮的四五倍到十几倍。就以平常年景而论,种桑一亩用以养蚕,其经济效益比种粮高二至三倍;米贵丝贱时,蚕桑收益仍高于粮食。若缫丝后织绢,经济收益更为可观[5]。

李有棻还于书中详细罗列了栽桑养蚕的步骤和注意事项,如栽桑、接桑、培桑、剪桑、种葚、看虫、采叶、留种、浴种、暖子、体蚕、蚕起、大眠起、上山、蚕忌等简明技术,从内容上看,应是从其他农书中整理归纳而来,此处不一一展开。

种桑好处之多,除去养蚕纺丝之外,树、叶、果等均有用处,衣食药材无一不可,大大地富裕了农民的生活。李有棻为切实地让属地百姓获得蚕桑之利, 不惜花费巨资采买桑秧让绅民领种,后见颇有成效想推广办理, 遂大量购入桑秧,但前后政策小有改变。如光绪十二年,桑秧由总绅分发各里屯若干,“择其勤劳而善培者酌给”,同时配章程一份, 领取者需登记在案送局备查。可见当时为了推广植桑, 种植者自己不需花费银钱。光绪十三年,桑秧领取就变成了民买官送各半,究其原因,应是“前屡次发桑不见成功者,由尔小民以为不费自己一钱, 领后遂不爱惜”,“惟为数无多,各处未遍给,且给非其人徒耗费而无益”。可知, 李有棻对推行蚕桑一事还是颇为上心,为民兴利之意极为恳切,希望通过发展蚕桑生产,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只有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富足,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二)绩麻

苎麻为多年生草本植物,喜湿怕风,山区、丘陵、盆地皆可种植。秦汉以后,在湖北,麻类作物的种植远比植桑养蚕繁荣,甚至可以说是全境种麻。武昌府所属武昌、兴国、大冶、咸宁、蒲圻等地植麻是重要的农事活动, 晚清尤以产出苎麻为盛。书中李有棻亦言之“种麻之地不少,亦足见风气之已开矣”。然“鄂省产麻之地,民间何以未能获利,而转以其利之外商”,他认为原因是“观于宋掌禹锡之言曰,南方绩以为布,显是北方所无;鄂土近北,故不解绩为何事”,因此“鄂省此间产麻徒知卖麻,所以绩麻成丝,聚丝成布之利并不进而问焉。麻则售之外商,布转购之布肆,自有之利甘让诸人,诚为可惜也”。可见鄂省种麻产麻虽盛,麻织业却极不发达,诚因民间百姓不谙绩麻之技,导致利权外溢。

古者有言“衣食住行,衣为先”。麻类作物作为中国传统的衣着用料植物,是古代普通百姓最重要的衣料来源,也是中国重要的经济作物以及手工业原料之一。在男耕女织的社会,男耕种易食,女绩麻营生,农业与手工业结合,妇女通过从事手工业贴补家用。因而李有棻认为“女红与农事并重”,“绩麻为闾阎裕衣食之源”。虽在晚清棉花已经逐步取代麻织品成为普通百姓主要的衣被原料,但是苎麻因自身纤维的特性,吸湿力相对较弱,具有凉爽透气、水分蒸发快、质地轻薄、耐脏耐用等特点,所以适合织制成布后制作夏季衣物,也称“夏布”。李有棻是江西萍乡人,江西又是中国苎麻的主要产区之一,种植加工苎麻的历史悠久。由于晚清国内外市场需求的扩大,刺激了苎麻和夏布的商品化。作为加工夏布的原料,苎麻的种植、收割、加工技术都十分讲究,苎麻收割后经打麻、绩接、络线、挽麻纡子、整经、穿筘、上浆、织造、染整等数十道工序,方能成夏布,耗时耗力,极其需要耐心和技艺。要得到质量高的夏布,理麻和绩麻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最后成品布质量的好坏。江西因为苎麻加工产业和夏布贸易的兴盛,精于绩麻织布者众,正巧蒲圻(今赤壁)县令张集庆有志为民兴利,李有棻与之商议后决定以蒲圻和江夏两处作为试点举办麻课,并从江西雇用善绩善织妇女来鄂,教导本地妇女绩麻织布。李有棻对此有裨民生之事寄予厚望,更颁布课麻章程十条,从种麻、刈麻、绩工、织工以及原料、器具、成品回收、督办、奖励等方面做了细致的要求,责成各里绅极力推广,由城而乡渐相传习, 以望绩有成效后推而及至外府州县,以此改善小民生计。

推广绩麻织布之举, 除去直接获得利益,李有棻认为更大的好处是利源更广, 则民气愈舒。彼时当地“女红除棉花针线外并少他务,贫苦者多于田野间刈薪铲草,藉谋衣食;嬉游成习,遂多桑间濮上之风,奸拐之案时所常有”,且“外洋通商以来利源为其垄断,洋布价廉,洋油遍运,鄂省的棉花茶业因而减色,洋货充积,土产无不价贱,小民生计日蹙,不得不流为盗窃者。种种受害,难以枚举”,因此教民绩麻织布,“布可不必他购,麻即不必贱卖, 似为小民谋生之一助”,“妇女可以不出户庭自食其力,则匪徒之略诱惑无从,于风俗人心不无裨益”,且“御外辱必先清内奸,图自强要在固邦本。由是以观,开矿务、尚机器皆为末务,惟使闾阎少无业之游民,田野鲜未辟之地,利斯厚生,可以正德裕民,即以富国。似为今日救时之良策”。国以民为本,民以衣食为本,为斯民立生命,为国家培元气,百姓温饱无忧,社会安稳,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三)水利

田有水才会有收成,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业社会农田的耕作必然涉及水利问题。水利兴废直接影响着农业的发展,农业发展又关系着人民的生计和国家的发展,因此历朝历代执政者都十分重视农田水利的建设。武昌府频年以来,受到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洪涝旱灾频发,每每此时,农民坐困,殊堪悯恻,李有棻推原其故,认为“皆由水利不修,乏塘堰储蓄之地。以致雨泽愆期则高埠立形旱象;甘霖叠沛,则低洼复苦横流。害稼病农,莫为此甚,是水利尚未尽兴”。李有棻深知乡农水利之兴, 本就是为百姓身家性命起见,其利远则数百年,近亦百年数十年,百姓身蒙其惠,泽被子孙,为民生之大计。为抵御自然灾害、治理水患,李有棻刊发《水利章程》六条:“(1)辨田。田分坂田、垅田、冲田,其下又有主田、客田、半主半客之分。针对不同类型的田地, 资费派收不同。(2)估工。挑挖塘堰不论工之多寡,但论塘之广狭浅深。以开方法计之,截长补短,方一丈、深一尺谓之一土,以一土出工价若干。(3)相时。修筑塘堰应上顺天时,下顺人力,天时人力两相凑活,因地制宜方能有成。(4)择人。各里屯绅董协同甲长切实劝谕,逐村相度,与诸父老细加商酌。(5)杜弊。兴办水利应先防其害,仰仗保甲士绅广行劝导,避免因敛费、争水等诉讼增多。(6)记功。士绅劝导开塘挖堰之功绩多者,奖以匾额以示鼓励”。除此章程之外,李有棻还要求各里屯讲求因地制宜、及时办理、外合行通,并不可稍形骚扰。

(四)族学

“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上凑高祖,下至玄孙,一家有吉,百家聚之,合而为亲,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6]宗族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础,亦是社会的最基层的单位。族学,为宗族设立的义务学堂,是本族及姻亲子弟的读书场所,以读书识字、敦亲睦族、人伦教化为基本目的。李有棻任职沅州期间,曾广立族学且卓有成效,因此在“武郡编立保甲,劝课桑麻,行之期年皆有头绪”,之后以期效仿沅州在武昌府兴办族学。李有棻认为兴族学之举大有裨益,其因有:“(1)后世乡学既少,则聪颖可造就者大都以从师难而废于半途,贫窭之户更不知诗书为何物,无怪其目无礼义,争斗成风,迨作奸犯科之已成。(2)十室之中殷富少而贫苦多,谋生且难,遑事诗书?始则任情游惰必罹身匪僻,而皆由于失所教养之故。(3)盖族学之善:以本族之赀财教本族之子弟,自不至有吝心,而即可以举行;以本族之绅庶立本族之家规,自能合乎众志,而更可以持久。”

李有棻深知族学之兴办不易,担心民众因畏难而裹足不前,因此在爰筹族学章程中,对如何选人、如何捐资、如何经理、如何督课等问题也做了详细说明。例如:“捐资之法则宜量力劝谕,上户可多,中户次之,下户免派;或有祠费公款,岁可提出若干;馆所或在本族祠宇或在本境寺观;族学之举特为贫寒无力而设,族间贫窭子弟年无论大小,质无论敏钝,数无论多寡,皆宜于族学中课读;选择蒙师虽不必求全,然必公聘端人,能耐勤劳者为之,不可狥情滥请;族中农工各等人皆可来塾中听讲,使皆知礼义宜守,奸邪宜祛,心气宜和,斗狠宜化;授课方法宜循序渐进、因材施教、知行结合”等等。由此可见,李有棻认为设置族学最根本的目的是教化族中子弟,使之品行纯良、识字知理,能成正人君子而不至为下流小人。若子弟中有能获取功名、科举出仕者,则更添光彩。

四、结束语

《桑麻水利族学》一书就四部分内容而言,虽简单,但是作者层层递进,如“乃者编保甲,禁恶俗,兴蚕桑,课纺绩,次第举行,实事求是,条列示劝,反复详明,亦既家喻而户晓矣”;待劝课桑麻行之期年,皆有头绪之后开始兴族学,正好对应着古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李有棻在武昌任内始终以实务为主,心系百姓,留心民事,总结前人之经验,期望当地百姓通过桑蚕课麻之举以广利源,通过兴办族学重现古时彬彬礼让之风,为国家培养可造之才,最终实现稳定国家的秩序,消弭社会的动荡不安。


[参考文献]

[1]江西省志人物志编纂委员会.江西省志·人物志[M].北京:方志出版社,2007.

[2]李蓁非.先世旧闻———关于李有棠、李有棻的主要事迹[A]//政协萍乡市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萍乡市志编纂委员会.萍乡人物纪略.萍乡,1987.

[3]中国科学院图书馆.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稿本)第十七册[M].济南:齐鲁书社,1996.

[4]韩茂莉.宋代桑麻业地理分布初探[J].中国农史,1992(2).

[5]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

[6]钱玉林,黄丽丽.中华传统文化辞典[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9.